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药品辨真假 可查身份证

  • 来源:互联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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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2015-01-0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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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2月 3日,记者从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获悉,我市 260家零售药店纳入中国药品电子监管网,使药品生产、经营形成闭环系统,建立起药品安全可追溯体系。
    西部零售药店药品电子监管试点项目,是国家药品监管信息系统一期工程流通监管系统的重要组成部分,该项目把西藏、新疆、四川、陕西、广西等12个省(区)作为试点,开展药品电子监管零售药店终端试点工作,并配发电脑及手持终端等设备。自今年 3月起,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在全市 900余家零售药店中选出 260家试点零售药店加入到中国药品电子监管网。据了解,这 260家零售药店纳入中国药品电子监管网后,其出售的基本药物、特殊管理和具有风险性的药品将被赋予唯一的电子监管码,就像药品的“身份证”。各试点零售药店使用终端设备和扫描设备,读取依附在药品包装上的“身份证”,并通过中国药品电子监管网客户端软件对监管码识别、数据处理及与中国药品电子监管网的互联,实现药品流通过程的“核注”、“核销”,识别药品的真伪。
    目前,我市西部药店试点项目零售药店入网工作顺利完成,国家配发的 260套设备已分发至我市选出的 260家药品零售药店,国家药品电子监管工作全面启动。        记者  岛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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