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环境治理还是私采乱挖?

  • 来源:互联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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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2015-01-0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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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年前,中央财政投资2000万元,对铜川市印台区金锁镇崔家沟矿区及采场周边形成的高边坡、区内的地质灾害隐患点进行综合治理,以便恢复被破坏的耕地和林地。可是,在项目实施过程中,一些单位违规越界回收残余煤炭资源,致使项目难以正常实施。之后,另一家负责残煤回收的企业进入,在治理区内外私采乱挖现象更为严重,使治理区的环境进一步破坏,留下了不少安全隐患。

据了解,这一综合治理项目本来由铜川市地质环境治理项目管理中心承担,其主要建设任务是对治理区内的13处废弃矿渣堆进行平整、回填、压实,拆除废弃房屋,修建挡墙,进行植被绿化,以达到消除灾害、修复生态的目的。项目分为4个标段,经过招标,2011年1月,项目承担单位分别与中标的4个施工单位和监理单位签订了施工和监理合同,工期300天。当年4月26日,项目正式开工建设,到2012年11月停工,仅完成投资594万元。而在崔家沟环境治理区内,现在仍是大片的山体裸露、植被被破坏,新开采的煤堆积如山。在现场采访时,记者拿出相机试图拍照,却被采场的一位工作人员阻拦,拿走记者证,不准记者进到采场里面察看。无奈之下,记者来到了残煤回收施工单位——铜川市同业工程有限责任公司崔家沟项目指挥部,一位姓李的负责人表示,他们回收残余煤炭有手续,砍伐树林也是经过了有关部门批准的,因总工不在,有关资料暂时拿不出来。

今年初,有网民给省上主要领导留言:铜川市印台区崔家沟环境治理项目第1标段负责人借环境治理之名,盗采国家煤炭资源,且没有任何法律手续。领导对此批示后,铜川市成立了调查组,并有了调查结果:第1标段项目设计实施本不涉及残煤回收,但2011年4月项目启动后,由于当地村民提出无理要求并刁难,致使各标段施工无法继续。当年7月,一位姓史的人找到各标段施工单位,明确表示,由他出面代表施工单位统一协调当地村组、乡镇、区政府等单位,条件是允许他在项目区内开采残煤资源。后经印台区政府同意,成立了铜川市同业工程有限责任公司,负责残煤回收工作。截至2012年11月,该公司共开采残煤20多万吨,且大部分已销售。调查认为,崔家沟矿区综合治理项目存在的主要问题是施工主体发生了变化,且未履行任何变更手续;项目施工内容也发生了重大变化,第1标段工范围远远超出了原项目设计,且项目施工以采挖煤炭资源为主;项目管理混乱,施工单位未编制任何施工方案和措施,随意施工,且回收残煤的区域远远超出了地质环境治理的施工范围,甚至借项目治理之名在项目区域外开挖残余煤炭资源,不仅造成了该区域矿产资源管理秩序的恶化,也对崔家沟煤矿的安全生产带来较大威胁,有可能导致其井下积水,埋下了重大恶性事故隐患。

日前,印台区一份没有署名的“关于崔家沟环境治理项目有关情况说明”表示,该区对项目施工现场进行检查时,发现项目存在法人主体责任未完全落实、现场施工重采煤轻治理、施工组织不规范、存在安全隐患、侵占林地、水土流失、环境污染等问题,并以书面形式报告铜川市国土局,要求项目管理单位督促施工单位全面整改,消除安全隐患,确保项目安全有序实施。

铜川市国土局一位负责人告诉记者,治理工程早已超过了合同约定的完工期限。而进行残余煤炭资源回收的企业还在越界开采,最深处达40多米,完全改变了原来环境治理的初衷。对这样的现状,项目承担单位也感到无奈,有的中标施工单位已经撤出。

中央财政出资的铜川市崔家沟环境治理项目,已经沦为对煤炭资源的私采乱挖,且施工主体和内容都发生了变化。如此一来,中央财政的资金安全将如何保证?治理任务又何时完成?而负责残煤回收的企业越界到治理区域外采挖煤炭究竟由谁来监管,难道在利益面前,当地政府和有关部门,一切都可以放任自流吗?对此本报将继续关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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