酒泉市委原常委、敦煌市委原书记詹顺舟受贿案一审开庭
每日甘肃网1月17日讯(新甘肃·每日甘肃网记者郭秀睿)今天,甘肃省白银市中级人民法院一审公开开庭审理了甘肃省酒泉市委原常委、敦煌市委原书记詹顺舟受贿一案。
甘肃省白银市人民检察院指控:2002年至2018年,被告人詹顺舟在担任酒泉市肃州区委副书记、玉门市市长、酒泉市政府秘书长、玉门市委书记、酒泉市副市长、酒泉市委常委、敦煌市委书记期间,利用职务之便,在工程承揽、项目审批、土地使用权转让、资金结算、干部职务调整等方面为他人谋取利益,直接或通过其配偶、特定关系人,非法收受他人给予的现金、房产等财物共计折合人民币4779万余元,以及美元52.8万元,欧元1万元,港币87万元,提请以受贿罪追究其刑事责任。
白银中院严格执行刑事诉讼法的规定,按照最高人民法院“三项规程”的要求,召开了庭前会议。庭审中,法庭宣读了庭前会议报告,明确了控辩双方的争议焦点。公诉机关出示、宣读了相关证据,被告人詹顺舟及其辩护人进行了质证。在法庭主持下,控辩双方围绕指控的事实充分发表了意见,詹顺舟作了最后陈述,当庭表示认罪、悔罪。法庭充分保障了被告人的各项诉讼权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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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编辑:孙世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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