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陕西助推“两镇”建设 每年重点旅游名镇100万

  • 来源:互联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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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2019-02-1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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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近日我省发出《关于进一步推进全省重点示范镇文化旅游名镇(街区)建设的通知》,提出通过建立动态调整机制、持续加大扶持力度、加强技术支持和专家指导、严格目标责任考核等多项措施,进一步推动全省重点示范镇、文化旅游名镇(街区)建设,带动全省特色小城镇发展。

  将保持35个重点示范镇和31个文化旅游名镇的总数不变,对2015年度综合考核后三名的3个重点示范镇予以淘汰,分别是:靖边县东坑镇、神木县锦界镇、韩城市芝川镇。同时将岐山县蔡家坡镇、富平县庄里镇、安康汉滨区恒口镇列为小城市培育试点,退出重点示范镇序列。同时从各市级重点镇和镇村综合完成较好的建制镇中遴选递补了6个镇。分别是:凤县凤州镇、志丹县旦八镇、汉中市汉台区武乡镇、石泉县池河镇、丹凤县竹林关镇和富平县淡村镇。同时,取消2015年综合排名后五位的省级文化旅游名镇。

  从2016年到2020年,省财政给予每个省级重点示范镇每年1000万元专项资金支持,每个省级文化旅游名镇每年500万元专项资金支持。对达到4旅游景区以上的文化旅游名镇,按省级重点示范镇扶持政策给予资金支持,也就是每年专项扶持资金会增加到1000万。同时,省上还将分批次给予每个省级重点示范镇1000亩、文化旅游名镇200亩城乡建设增减挂钩用地指标、新增建设用地指标。

  持续推进简政放权,为企业投资营商提供良好的发展。同时要认真落实省级重点示范镇、文化旅游名镇行政审批、经济发展、建设规划、收益分配、社会管理等方面的管理权,建立镇级财政,配备规划建设管理专职人员。两镇主要负责人可由县级领导兼任。

  继续选派规划建设专业技术人才赴省级重点示范镇挂职和任职,加强对各镇规划建设的技术指导。对作用发挥明显、表现突出、综合考核优秀的,按照干部管理权限,优先考察使用。由省住建厅组成省级文化旅游名镇规划建设专家组,全面实施“一对一”指导。

  2016年到2020年,省上每年指导考核的20个市级重点镇,将对建设成效显著的10个采取“以代补”的方式一次性励每镇600万元专项资金和600亩城乡建设增减挂钩用地指标、新增建设用地指标。

  继续将“两镇”建设纳入2016-2020年度目标责任考核。对连续三年考核排名前十位的省级重点示范镇、文化旅游名镇党政主要领导干部优先考察使用。省住建厅将会同有关部门,制定完善评价指标体系,组织对省级重点示范镇、文化旅游名镇建设情况进行考核。省上每年分别评出10个重点示范镇和文化旅游名镇,年终给予100万元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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