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车主撞翻变道车称维护路权 放言“已撞7车”不属实

  • 来源:互联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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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2016-06-2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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央广网东莞3月22日消息(记者潘毅)据中国之声《新闻纵横》报道,最近,一则行车记录仪拍摄的交通事故视频引发了社会关注,事故发生地点在广东东莞。视频显示:一辆蓝色大众轿车在尝试向右侧车道超车的过程中,多次压实线强行变道,最终被后方的银色比亚迪轿车撞得四脚朝天。这起事故被当地警方认定为前车,也就是强行变道的大众车全责。

本来,这就是一起普通的交通事故而已,但是随后发生的事情引起了巨大的争议——比亚迪车主将行车记录仪画面传到网上后还宣称“只要对方全责就会去撞”、表示这种做法是在“维护路权”,他还说,自己“已经撞过7辆车”。面对这样的言论,网友的观点很快分为了两个阵营:有人说:“无规矩不成方圆,撞得漂亮!”;也有人说:“减速让一下也不会有什么损失,互相都让一下,事故就会少很多。”

听起来都有道理。那么如果前车违规超车,后车是不是可以“以暴制暴”直接撞上去呢?维护自身“路权”和维护道路安全,应该如何选择?

事发路段为一段三车道的快速路,从视频可以看到事发时该路段车辆相对较多。蓝车一开始从最左侧车道压实线违规向右边变道超车,当变到中间车道后,紧接着要第一次从中间车道准备往最右侧车道变道时,受到拍摄车的阻拦没有变道成功。紧接着在拍摄车和前方卡车刹车的间隙,蓝色车企图第二次违规变道,而这一次由于两车相隔太近,与拍摄车发生碰撞。因为车速较快,碰撞后蓝色车直接发生了翻车。

被撞的蓝色轿车司机卢先生表示,“我直接跟交警说我承认我(违法)变道,我也没有什么异议,我承认我变道,我有减速,让他先走,他不走。他偏偏挤在那里不让我过,他一直逼过来,我当时是比较急,赶时间。”

有观点依据记录仪视频,指责后车存在明显加速,不够谦让,也有观点支持后车,认为是前车不顾道路交通安全在先,后车只是不得已为之。最终交警判定,蓝色轿车对此次事故负全责,而银色轿车因为无证据显示其有恶意行为,因此不承担责任。东莞市交警支队民警戴小星介绍,主要是因为前车也就是大众汽车违反规定强行变道所引起的,他们最终认定的事故责任是大众车驾驶员负这一宗事故的全部责任。

对于来自各方的指责声,后车车主唐先生回应称:“这时候我没有加速把它别回去的,我只是保持。前面有车后面有车,我没办法急刹车的。”

4年的驾龄中,唐先生鲜有违章记录,对于自己驾驶行为的选择,唐先生解释称:“我的道路优先权的话,我在保证我自身安全的情况下能够避让就避让,不能避让,能够发生就让他顺其自然。每个违法者都要为自己的行为付出代价。”

然而,随后事件的发展,让不少原本支持唐先生的人将矛头调转向他。有网帖曝光数条微信聊天记录,记录中显示唐先生自称这已经是他撞的第7辆车了,表示每次都是在确定对方全责的情况下才会去撞。“我开车都很小心的,一般不是全责不会撞别人,撞了两辆锐志,两辆凯美瑞,一台CRV,一台RAV4,完全没有输过一次的。”

这一说法、加上无责的判定引发争议。东莞交警指出,“故意”与否或将导致事件逆转。

东莞市交警支队民警戴小星指出,“如果我们有证据去证明比亚迪驾驶员唐某是故意行为,根据道路交通事故处理程序规定的第46条的相关规定,一方当事人故意造成道路交通事故的,由故意造成事故的这一方的驾驶员承担事故全部责任。”

而后车司机唐先生也表示,事件的发展已经超出自己的控制。“说是我本人说的,但是纯属吹牛开玩笑,交警查了我的记录,我是没有撞这些车的。”

目前东莞交警已经启动了对后车车主所说的其他6次撞车事件的调查,东莞市交警支队民警戴小星介绍,“首先我们就通过我们的系统查询,发现这辆比亚迪小车所称的‘发生过7宗的交通事故’,据我们初步的核查,目前除了这一宗事故之外,我们只查到他曾经在东莞范围发生过一宗交通事故,也就是说不存在‘7宗事故’这么一个说法。”

机动车行驶过程中的“斗气车”现象并不鲜见,公安大学交通管理系教授丁立民认为,在马路上斗气开车,不仅危险,也是一件不负责任的行为。在马路上,必须要考虑到广大交通参与者,会对别人产生什么危害。马路上的一时冲动可能造成严重的后果,不单单是给对方。

交警提醒,在行驶过程中,如果发现变道条件不允许,千万不要强行侥幸变道,极容易酿成交通事故,而发现有车辆要加速变道或刹车,其他驾驶员则要遵循让速不让道的原则,以确保行车安全。

戴小星提醒,如果前方或者两侧有车辆出现,它有变道或者刹车,或者其它一些交通行为的时候,我们要提前做出一个预判,在不影响我们自己驾车安全的情况下,不让出车道的情况下,我们可以自己减速慢行,这样可以很大程度上避免交通事故的发生。

的确,我们在道路行驶当中,时常会遇到不守规矩的车辆强行变道,不仅妨碍后车的正常行驶,在道路拥堵的情况下下还容易引发交通事故,给不守规矩者一个教训,确实也是一件让人十分解气的事情。

不过,任何“解气”都不能以“以暴制暴”的方法来解决,而是应当回到法律法规的框架内。《道路交通法》虽然规定,违反禁止标线强行并线的,应承担事故的全部责任;但并不代表着后方直行车辆可以直接撞上去,针对这次事故,交警也提到,大众车确实违章在先,可是如果有证据证明后方比亚迪车存在任何故意造成事故的可能性,那么本次事故的责任认定会不一样,绝不是“对方违法在先,撞了白撞”。

而且,如果在这种情况下后车故意加速撞车,并且造成了恶劣的后果,

那就不是简单的交通事故那么简单了,可能还涉嫌寻衅滋事罪、故意伤害罪、危害公共安全罪等等。总而言之,开车上路,最重要的是安全,虽然别人的确有错,但为了自己和他人的安全,您还是冷静冷静,退一步海阔天空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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