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银行间债券及外汇市场对外开放再跨步

  • 来源:互联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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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2020-06-0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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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日,中国外汇交易中心发布了《银行间外汇市场主经纪业务指引(试行)》,中国银行间外汇市场主经纪业务正式上线。此前,国家外汇管理局于2020年1月13日发布的《关于完善银行间债券市场境外机构投资者外汇风险管理有关问题的通知》(“2号文”)规定并“预告”了外汇主经纪业务,而指引则在具体交易规则层面使开放政策得以落实。

金杜律师事务所合伙人、金融资本部律师苏萌表示,银行间外汇市场主经纪业务的推出,一方面为银行间债券市场直接投资主体提供更加灵活丰富的汇率风险管理手段,另一方面也为境外参与者打开了人民币外汇市场和外币对市场的大门。

银行间债券市场外汇风险对冲新方式

今年年初,国家外汇管理局下发2号文,进一步放开银行间债券市场境外机构投资者的外汇对冲渠道。符合规定的境外机构投资者自行或通过结算代理行向中国外汇交易中心备案后,可作为客户与境内金融机构开展外汇交易。而为满足外汇市场主体多层次交易需求,中国外汇交易中心拟在银行间外汇市场推出主经纪业务。

银行间外汇市场推出主经纪业务将成为银行间债券市场外汇风险对冲的新方式。苏萌分析称,在人民币国际化的背景下,随着人民币在全球经济活动中更广泛地被采纳和使用,人民币再投资的需求也会相应扩大,全球定息指数逐渐纳入内地债券对于境外投资者持有境内债券的需求也是一大促进。就外资持有率而言,目前中国债券市场2%左右的比例和国际主要债券市场平均38.5%的比例相差甚远,与15%的预期可达成目标也有数倍的差距,但也同样代表着市场增长的巨大潜力。

从境外投资者角度,投资人民币计价的债券除了债券自身风险外,还不得不考虑汇率风险以及人民币在岸和离岸汇率的汇差,直接参与银行间外汇市场(CIFXM)交易的渠道,给予了通过直接投资渠道参与银行间债券市场交易的境外投资者更多的交易机会和选择,从而对汇率风险进行更好的管理。“由外汇交易中心参考国际外汇市场Prime Brokerage业务推出的银行间外汇市场主经纪业务更是将这个选择权扩展到了更大范围的境外投资者手上,相信会对银行间债券市场的对外开放起到巨大的推动作用。”苏萌表示。

目前境外商业机构投资者投资银行间债券市场的途径主要包括银行间债券市场直接投资模式、债券通模式,以及合格境外机构投资者(QFII/RQFII)模式。

大华银行中国金融市场部副总经理林念也认为,主经纪业务可以配合服务银行间债券市场的境外机构投资者,更好地参与中国债券和外汇市场,管理债券投资相关的外汇风险。

银行间外汇市场进一步开放

苏萌指出,境外参与者通过指引项下的主经纪业务可以参与的交易品种包括人民币外汇市场及外币对市场的产品。更广泛的市场参与主体通过更多的层次参与银行间外汇市场的直接交易活动,对于银行间外汇市场的管理必然带来新的挑战,但对于其向更成熟和国际化的市场发展则无疑是宝贵的机会与助力。

在市场人士看来,中国外汇市场推出主经纪业务模式,解决了现有交易市场“资质受限”的核心问题,有利于丰富国内外汇市场参与者类型、提高市场流动性。

境外央行(货币当局)和其他官方储备管理机构、国际金融组织、主权财富基金参与CIFXM交易的时间更早,也受到更少的限制。境外央行类机构进入中国银行间外汇市场有三种途径,即通过人民银行代理、通过中国银行间外汇市场会员代理,以及直接成为中国银行间外汇市场境外会员。境外央行类机构可从上述途径中自主选择一种或多种途径进入中国银行间外汇市场,以询价方式或撮合方式开展包括即期、远期、掉期和期权在内的各品种外汇交易,无额度限制。

有数据显示,截至2020年5月底,已有21家境外投资者在中国外汇交易中心完成备案。

苏萌也提示,在银行间市场进一步发展的同时,市场参与者们也需要思考业务开展的细节,例如主经纪协议、三方协议的制定,以及如何建立符合监管要求及市场需求的交易额度和权限管理、套期保值目的确认、内控及隔离等管理的有效机制。“精细化的制度设计和执行对于主经纪业务推广和银行间市场的良性发展都是必不可少的。期待可以持续见证中国银行间市场一步一步成长为更成熟和国际化的市场。”苏萌如是展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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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标签:中国饮食文化蕴含生存之道
  • 编辑:孙世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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