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两车主为抢车位抢出车祸 交警一查还查出酒驾

  • 来源:互联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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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2016-06-2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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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4月24日晚上23时30分,姜山交警中队接到报警称,在姜山镇小城春秋发生了一起三车相撞的交通事故。

  值班民警赶到现场后,发现有三辆机动车撞在了一起。驾驶红色丰田车的车主小赵是前进进入停车位的,而黑色大众车主小方则是在倒车的状态下进入同一个停车位。结果两车撞上了,还牵连了边上正常停放的一辆大众车,使得三辆车紧紧相连在一起。

  由于该小区内的停车位比较紧张,在晚上找到停车位并不容易。因此双方争持不下,小方表示,“是我先来的,这个车位应该归我。”小赵也不满意了,“我是前进入库的,我觉得他应该把车位让给我。”

  民警了解情况后表示,这样的一起三车相撞的交通事故,黑色大众车车主小方应该承担事故的全部责任。

  同是抢车位,为什么是由黑色大众车车主承担全责呢?

  记者了解到,根据道路交通安全法相关规定,机动车倒车时,应当察明车后情况,确认安全后倒车。因此,在这起事故中,应该由倒车入库的车主承担全责。

  更悲剧的是,当民警定完责任后,还明显感觉到空气中弥漫着一股酒气。经过酒精检测,黑色大众车主小方测出的结果为37mg/100ml,属于酒后驾车。

  这时,小方肠子都悔青了。他告诉民警,当晚他在朋友家吃饭,稍微喝了点酒。因为家里母亲催得紧,迫不得已才向朋友借车开回家。没想到还会发生抢车位的“插曲”。“我以为时间这么久了,酒味早就消散了。”小方说。

  最后,小方不但要承担三辆车的经济损失,同时还将面临罚款,吊销驾驶证,行政拘留三天的处罚。

  本报记者 朱依琼 通讯员 陈杰 董力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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