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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人大常委会举行第七次会议

  • 来源:互联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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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2015-01-0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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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本报讯(记者 樊琼)2月10日,市人大常委会举行第七次会议,决定2月19日召开咸阳市第七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二次会议。市人大常委会主任姜锋主持会议,副主任肖芳、党新安、刘辉、何新来、冯望云、王靖和秘书长郭来道参加会议。

  惠进才等市上领导及市中级人民法院、市人民检察院和市人大常委会各工作机构负责人,各县市区人大常委会负责人列席会议。市政协副主席赵昌华和5名人大代表应邀列席会议。

  会议审议通过了《咸阳市人大常委会关于召开咸阳市第七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二次会议的决定(草案)》、《咸阳市第七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二次会议议程(草案)》、《咸阳市第七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二次会议主席团和秘书长名单(草案)》、《咸阳市第七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二次会议列席人员名单(草案)》、《咸阳市人大常委会工作报告(讨论稿)》、《咸阳市人大常委会2014年工作要点(讨论稿)》、《咸阳市人大常委会代表资格审查委员会关于两名代表资格终止和选举代表的代表资格审查报告》。

  姜锋在主持会议时指出,召开市七届人大二次会议,是全市人民政治生活中的一件大事,也是市人大常委会今年的一项重点工作。今年我市的“两会”提前召开,相对于以往例会,今年的会议筹备时间紧,会议时间短,希望各筹备工作机构,按照市人民代表大会的议事规则,严格程序,认真准备,精心组织,确保会议圆满成功。

  姜锋要求,今年是我市进一步深化改革、加快发展,建设“四强三领先”西部强市的重要一年。市人大常委会要认真履行宪法和法律赋予的职责,围绕中心,服务大局,加强监督,勇于创新,努力推进人大各项工作不断迈上新台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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