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春节期间我市社会治安形势总体良好

  • 来源:互联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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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2015-01-0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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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本报讯(记者 李桦)春节期间,我市各级公安机关认真落实各项安全保卫措施,全市未发生重特大刑事案件、重大火灾、安全生产事故,社会治安形势总体良好,广大人民群众在安全、祥和的气氛中度过新春佳节。

  节前,市公安局制定下发《关于切实做好春节期间安全稳定工作的通知》,召开专题会议,对春节期间各项安全保卫工作进行安排部署,并对节日期间机关内部安全、值班备勤、民警教育管理、公务用车管理提出具体要求。

  春节期间,治安部门组织警力对城乡接合部、城中村、出租屋、旅馆、娱乐服务场所、旅游景区开展集中拉网式排查,确保来咸观光旅游、走亲访友人员绝对安全。同时,加强对枪支弹药和烟花爆竹等危险物品的安全监管,严格落实各项安全管理措施。对于举办的各类大型活动,按照“谁审批、谁负责”和“谁主办、谁负责”的原则,督促主办单位制定完善安保方案和应急预案,严格落实各项安保措施,严防发生拥挤、踩踏等群死群伤恶性事故。巡警部门实行全员上路的巡逻防控模式,开展24小时不间断巡逻,提高街面见警率、管事率和现场抓获率。经文保部门组织专门力量,深入党政机关、大中专院校及水、电、气等关系国计民生要害部位,全面开展治安大检查。交警部门对辖区道路逐条逐段将巡查任务落实到人,做到全天候不间断巡逻;严格对烟花爆竹和危险化学物品运输车辆的检查;提前安排好雨雪天气道路的分流和防范措施,保证群众出行安全。消防部门按照“全覆盖、零容忍、严执法、重实效”的要求,集中开展了对人员密集场所、高层地下建筑、工程施工工地和“三合一”场所的“大排查、大整治”专项整治。纪委和督察部门采取明查暗访、电话抽查和实地察看等方式,对民警执行公安部“五条禁令”等各项纪律规定、值班及公务用车等情况进行了督导检查,节日期间,未发生民警酗酒、酒后驾车等违纪违规问题。

  春节期间,全市各类案件报警数量较平时明显减少,市城区共受理群众有效报警645起,其中刑事案件80起,治安案件219起,咨询求助45起,交通事故(轻微)270起,火灾事故31(轻微)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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