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富商女”演征婚骗剧 两年百名内地单身汉中招汉中征婚

  • 来源:互联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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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2016-04-1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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专骗内地不富裕单身

警方提醒:小心上当

据警方介绍,刘某只是100多名被“王佩珊”的内地单身之一,其实她的真实姓名叫年某,20岁,两年来总共以“富商女”征婚的名义骗取赃款6万多元,约见人成功骗取财物的就有16。从2001年开始,年某就与母亲杨某某等,以在全国各地上刊登征婚交友广告的方式,不仅骗取应征者所谓的“介绍费”,还安排约见应征者,再以各种名义继续骗取他们的财物。今年2月20日上午,市支队一大队在前期调查摸底的基础上,果断采取行动,分别在上步巴登村和×新花园将年某等5人抓获,现场缴获手机、银行卡、姓名为“王佩珊”的假身份证等作案工具。

“25岁深圳经商女,父母不幸遇难离我而去,独自难撑家业,房车全,自营玩具厂,觅一无所有但肯吃苦、愿在深落户男。”2001年12月5日,江西某晚报的一则征婚广告吸引了来此打工的男子刘某,2002年1月,刘某打电话了解到王佩珊愿意与他交往,不过婚介所要求刘某立即电汇400元中介费,之后才安排他跟王小姐联系。刘某如约汇出中介费后,便与王佩珊在电话中开始了谈恋爱。刘某每周都要给她打长途,交流感情。经过近一年的电话交往,王佩珊盛情邀请刘某来深见面。见面后,王小姐称给刘订了一款男装手表,晚上还要带他回家让姑姑见一下。刘某不好意思接受,王便出主意让他把姑姑的300元电话费交了,并买了两条300元的香烟给姑父。之后两人来到一家宾馆,王小姐借口一走了之,再也不见踪影。

据介绍,征婚诈骗案件有以下特点。其一,婚介所本身以刊登婚介或交友广告的方式,直接骗取事主的中介费。其二,婚托与婚介所,骗取事主的信任后,以各种名义骗取财物。其三,自己刊登婚介或交友广告,打着“婚介所”的旗号,骗取事主的中介费,甚至主动约见事主,以各种名义继续骗取财物。其四,侵害对象主要是内地一些对生活存在幻想的单身中青年,因为他们急于想通过婚姻改变贫困的生活状况,因而上当。

【本报讯】(深圳商报记者李诚通讯员夏)虽然经济拮据,20岁的东北女孩年某仍冒充“富商女”,其母等在深圳以征婚之名,行之实,专门内地一些对生活存在幻想的单身中青年,两年100多人,获赃款6万多元。记者昨天了解到,警方已将征婚骗子,同时提醒单身青年认真鉴别一些充满性的征婚广告,以免上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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