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榆林下月计发公务用车补贴 正厅月补1690元

  • 来源:互联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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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2015-06-3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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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6月26日,榆林市召开公务用车制度改革推进会,会议印发了《榆林市公务用车制度改革总体方案》及相关配套文件。市委常委、常务副市长钱劳动出席会议并讲话。

  根据《方案》规定,榆林市公务用车制度改革范围包括市、县区、乡镇党政机关及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等,人员范围包括各级各部门在编在岗的厅级及以下工作人员,将取消一般公务用车,只保留必要的机要通信、应急、特种专业和符合规定的一线执法执勤岗位车辆等;市级机关普通公务出行范围为榆林城区(东至210国道国境线,南至青岛啤酒厂南侧东西向道路,西至榆林卫校西侧南北向道路,北至北环路),各县区将根据实际情况,确定适合本级机关公务交通补贴保障的区域范围;实行统一车补标准,正厅级每月补贴1690元,副厅级1600元,正县级1040元,副县级950元,正科级650元,副科级600元,副科级以下550元;公安局、检察院、法院等11个执法执勤部门取消一般公务用车,按规定保留的执法执勤用车要严格配备到一线执勤执法岗位,机关内部管理和后勤岗位等不得配备执勤执法用车。

  此外,从6月27日起,全市将封存收缴党政机关公务车辆并移交相关手续。公务用车补贴从7月1日计发,届时在车补区域范围的普通公务出行需自行选择出行方式,不再派遣公车和报销交通费用,跨区域公务出行主要利用公共交通工具,确需租用车辆的优先租用市级机关公务车辆服务中心的车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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