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渭南六人因违规燃放烟花爆竹被处罚,有你认识的吗?

  • 来源:互联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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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2021-02-1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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除夕夜至初一早晨,这既是万家团圆之际,也是燃放烟花爆竹的高发时段。为进一步加强烟花爆竹禁放管控,持续改善环境空气质量,为广大人民群众营造一个喜庆祥和、文明环保的节日喜庆氛围。临渭区突出重要时间节点和关键环节区域,采取定人、定岗、定时、定责、定标准的“五定”措施,全方位严密包保,全时段抓好管控,确保燃放行为第一时间发现、处置到位。现将2月11日至12日查处的六起典型案例通报如下:

【典型案例一】

2月11日21时,临渭区向阳街道瓦塔村二组居民张某,在其家门口违规燃放烟花爆竹,按照《烟花爆竹安全管理条例》相关规定,公安临渭分局向阳街道派出所对其进行了批评教育,并作出罚款200元的行政处罚。

【典型案例二】

2月12日0时,临渭区向阳街道瓦塔村二组居民王某,在其家门口违规燃放烟花爆竹,按照《烟花爆竹安全管理条例》相关规定,公安临渭分局向阳街道派出所对其对其进行了批评教育,并作出罚款200元的行政处罚。

【典型案例三】

2月12日0时,临渭区向阳街道瓦塔村二组居民房某,在其家门口违规燃放烟花爆竹,按照《烟花爆竹安全管理条例》相关规定,公安临渭分局向阳街道派出所对其进行了批评教育,并作出罚款200元的行政处罚。

【典型案例四】

2月12日0时,临渭区站南街道安家村三组居民孟某,在其家门口违规燃放烟花爆竹,按照《烟花爆竹安全管理条例》相关规定,公安临渭分局站南街道派出所对其进行了批评教育,并作出罚款500元的行政处罚。

【典型案例五】

2月12日0时,临渭区站南街道安家村三组居民张某,在其家门口违规燃放烟花爆竹,按照《烟花爆竹安全管理条例》相关规定,公安临渭分局站南街道派出所对其进行了批评教育,并作出罚款500元的行政处罚。

【典型案例六】

2月12日8时,临渭区站南街道关中环线一处厂房租赁户徐某,在其家厂房门口违规燃放烟花爆竹,按照《烟花爆竹安全管理条例》相关规定,公安临渭分局站南街道派出所对其进行了批评教育,并作出罚款500元的行政处罚。

在此提醒广大市民,特别是城区居民,严格遵守《渭南市主城区禁止燃放烟花爆竹管理规定》,不 要城区及其他禁放区域燃放烟花爆竹,违者公安机关将予以处罚。同时,也希望广大群众积极参与,如果发现禁放区域有燃放烟花爆竹行为,请直接拨打110报警。

来源:生态环境局临渭分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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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标签:小课题开题报告
  • 编辑:孙世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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