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渭河治污水质持续好转 坚守渭河入黄最后一道岗

  • 来源:互联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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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2015-01-0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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渭南市沋河景区

渭河潼关段打鱼人

渭南出境断面氨氮年均值变化图

渭南出境断面化学需氧量年均值变化图

  作为渭河入黄的最后关口的渭南市,渭河三年变清行动开展以来,加大治污力度,取得了显著成效:

  水质持续好转,渭河出境断面水质化学需氧量稳定达到Ⅳ类水质标准,氨氮逐年下降,今年较实施三年行动前下降幅度达63%,5月份以来达到Ⅳ类水质标准。

  2011年到2014年,化学需氧量平均浓度分别为22毫克/升、18毫克/升、18毫克/升和20毫克/升,氨氮平均浓度分别为3.578毫克/升、2.073毫克/升、1.947毫克/升和1.328毫克/升。

  2012年、2013年连续两年在省政府渭河流域水污染防治三年行动年度考核中,分别获得优秀等次和第一名的成绩。

  截至目前,全市已累计完成渭河治污三年行动项目118个,总投资19.2亿元。

  A 加强领导 迅速行动

  “渭河三年变清”行动动员大会后,一系列行动立即展开,加强领导被摆在首要位置。

  市政府印发了《渭南市渭河流域水污染防治三年行动实施方案》,成立了以市长为组长的渭河流域水污染防治工作领导小组,统一指导、组织和协调渭河流域水污染防治工作。

  市政府每年和各县(市、区)政府签订环保目标责任书,分解落实年度水污染防治目标任务。市级财政每年列支1000万元预算,用于重点污染治理项目建设。

  同时,市委、市政府将渭河治理指标纳入全市目标责任考核和重点工作季度讲评范畴,主要领导和分管领导亲赴一线专题调研环保工作,每月听取市环保局一次汇报,每季度召开一次联席会议,专题解决环保问题。

  市人大将渭河治理三年行动作为渭南环保世纪行主要内容予以重点推动。

  市环保局制定了重点项目季度督查制度和月报制度,每月明察暗访,形成专题送阅件,呈送市委、市政府主要领导,发各县(市、区)党委、政府主要领导,从而有力地推进了重点项目进展。

  B 加大治污 减少污染

  污染防治,还要严把项目关。

  积极落实淘汰关闭任务。提前一年完成合阳县宏达纸业有限公司、大荔县氮肥厂等4个淘汰关闭项目。

  加强工业企业废水提标改造项目。34家工业企业废水深度治理工程全部建成投运,总投资3.6亿元,全市工业企业废水处理设施达到149台套,日处理规模达44万吨。

  污水处理厂提标改造项目全面完成。在“十一五”投资5.5亿元实现县县建成污水处理厂的基础上,两年多来又投资2亿余元,建成投运11个县级污水处理厂提标改造工程,日处理规模24.5万吨,年可减排化学需氧量900余吨、氨氮280吨。

  一大批新建污水、垃圾处理项目建成投运,总投资4亿余元,建成投运华阴市、华县、高新区污水处理厂二期扩建工程及经开区污水处理厂等13个污水处理工程和澄城县冯原镇、潼关县秦东镇等7个乡镇污水处理工程,新增污水处理能力9万吨/日。

  提前完成农业污染治理项目。投资7000余万元,建成7个万头猪养殖场、34个百头牛养殖场废弃物资源化利用示范工程,提前一年完成省上下达任务。

  C 强化措施 加强督办

  渭南市还通过四级督查、会议讲评、实施约谈和新闻曝光等方式加强督办,有力地降低了污染事件的发生。

  四级督察。对国考重点项目,市委、市政府主要领导亲自督办;对省考重点项目,市政府分管领导具体督办;对重点工作,市级有关部门专项督办;对污染治理设施建设运行,由各级环保执法人员实行日常督查。

  会议讲评。每季度全市领导干部大会对渭河治理等重点环保工作都进行专项讲评,排名靠前的颁发红牌和奖金,最后一名发黄牌警示。

  实施约谈。市委、市政府分管领导先后两次对污水处理项目进展缓慢的九县(市、区)一部门主要负责人进行了约谈,要求背水一战,克难攻坚,不讲条件,按期完成项目建设任务。

  新闻曝光。市考核办将各县(市、区)重点项目建设、渭河断面考核和重点环境问题为主要内容的环保指标考核情况在渭南日报每季度进行通报,市环保局每季度将重点治污工程在媒体进行公示,接受公众监督。

  D 铁腕执法 铁面问责

  市环保局先后多次组织开展全市涉水企业环境执法大检查,出动执法人员3000余人次,检查企业600余家次,发现并纠正违法行为50多起,下发整改通知10多份,立案处罚20余起,不断规范企业排污行为。尤其是加大对陕化、渭化两大化工化肥企业的治理和监管,投资1.2亿多元,建成废水治理工程,针对陕化集团环境问题,下达了限期整改,依法处罚,罚款40万元,并对企业法人进行了约谈。目前废水基本达标排放。

  此外,渭南市还积极建立渭河流域水污染补偿制度,出台了《渭河流域水污染补偿实施方案》,逐年严格考核标准,以经济杠杆为手段,促进县市区治理和监管工作。对12个县(市、区)的19个渭河干支流及重要排污口水质进行考核,超标处罚,达标补偿。2012年至2014年,分别收缴污染补偿资金1150万元、500万元和550万元。考核情况实行月通报、季讲评、年核算污染补偿金,对考核发现的突出问题,及时预警告知有关县(市、区),切实推动渭河污染防治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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