有楼盘销售称需收取“团购费” 广西北海楼市“暗战”
国家发改委在《商品房销售明码标价规定》中明确要求,销售商品房实行明码标价。商品房经营者不得收取任何未标明的费用,不得使用不规范的价格标示,误导购房者。
北海住建局亦有出台规定房企不得收取团购费、诚意金、指标费等。
然而,《中国经营报》记者近日走访北海的德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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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编辑:孙世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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