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西安某小区业主花十多万元买的车位,使用多年后竟被告知侵权!

  • 来源:互联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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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2020-07-0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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现在买车位堪比买车,

甚至有些车位比车还贵!

而且现在大多数小区停车都挺难的,

因为车多位少。

所以对于有些小区业主来说,

在小区买到一个车位是比较幸运的。

可是让人糟心的是,

花了钱买的车位竟不是自己的?

西安该小区的业主就遇到了这个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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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日,西安佳家sport小区业主就摊上了这样的事情花费十多万元买的车位 ,使用多年后竟被告知侵权。

业主:“首先房子是在开发商手里买的,车位也是在开发商手里买的,用了七八年了,现在银行的律师发来律师函说,车位不是我们的,是银行的。”

据了解,这些业主是从2008年起陆续入住小区,随后陆续从开发商手里买了小区的车位。

业主:“我们先买的房子后买的车位, 我们相信开发商,而且我们买车位也是从开发商手里买的,不是从别人手里买的。”

业主:“从开发商手里买房,又从开发商手里买他们开发的车位,我们觉得这是天经地义的,而且有合同为证。”

之后几年来他们一直向物业交着每个月150元的车位管理费,并正常使用车位,直到最近他们收到一封泰和泰律师事务所的律师函,律师函内容为:依据法院民事裁定书,从2008年起,一家银行通过以物抵债的方式取得了佳家sport小区393个车位的所有权,现在业主们使用银行的车位属于侵权行为。

业主:“银行拿着产权证说,这车位不是我们的。我们都奇怪了,首先这是我们自己掏钱买的车位,怎么可能成了银行的车位了,至于银行和开发商怎么谈那是他们的事情。”

从律师函中可以看到,银行要求业主们及时腾交车位,同时支付此前的车位使用费及其他费用约9万元。

业主:“律师函说我们这些年用车位还要给银行交管理费,算下来9万元,可我们每个月要给物业交150块钱管理费,所以现在搞得我们这些老百姓不知道这个事情该怎么解决了。”

记者从2008年的陕西省高级人民法院民事裁定书了解到,2007陕执二公字第5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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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编辑:孙世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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