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扫黑除恶 | 敲诈勒索、聚众闹事,“林氏兄弟”等10人涉恶案宣判

  • 来源:互联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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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2020-01-2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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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标题:扫黑除恶 | 敲诈勒索、聚众闹事,“林氏兄弟”等10人涉恶案宣判

本期导读

2020年1月22日上午,河池市金城江区人民法院对被告人林某得等10人涉恶案进行一审公开宣判,以敲诈勒索罪定罪追究10名被告人刑事责任。

▲宣判现场

法院审理查明

威胁索取 强征租金

1999年、2000年初,被害人莫某理、林某造先后在九外屯开采石方,并取得相关许可。2012年,莫某理、林某造将经营的采石场整合为泰安建材厂。同年2月23日,因时任九外二队队长的被告人林某得多次以生产队名义向莫某理、林某造提出要缴纳租金方能继续开采石场。

为防被村民闹停,莫某理、林某造即以泰安建材厂名义与九外二队签订一份为期十年的石场租用合同,租金为10500元/年。

得寸进尺 漫天要价

2013年起,被告人林某得、林某宜(以下简称“林氏兄弟”)在队务会议上以莫某理、林某造支付租金太少为由煽动群众拒收租金。2016年2月,林氏兄弟团伙商定,要组织群众去“闹”莫某理、林某造提高租金,并承诺参与围堵、闹事、上访的群众均有相应补贴,还宣扬不参与的村民将不享受索赔款的分配。

此后,林氏兄弟一伙于2016年2月3、4日多次组织、煽动群众围堵莫、林二人经营的采石场,又于同年5月至次年一月间不断到相关部门递交“材料”甚至静坐缠闹,以此逼停泰安建材厂的生产活动,从而索要“赔偿”。

2017年,莫某理在被迫支付九外屯二队每年高达十万元的石场租金及往年“经济补偿”共计41万元后,其所经营的石场这才得以恢复开工。无独有偶,被告人林某造被以同样的方法敲诈勒索人民币43万元。

故技重施 聚众勒索

2016年,林氏兄弟在一次酒席间提出河池市某水泥厂严重污染了村里环境,要组织村民闹事勒索赔偿。此后,林氏兄弟组织村民围堵厂区大门,并到多次相关部门上访静坐。恰逢水泥厂进行环评工作,需要生产队群众在《公众调查表》上签字,林氏兄弟乘机提出要求水泥厂每年免费提供400吨水泥、40万吨石灰石指标以及30万元的保洁工程等不合理要求。水泥厂被迫答应后,才得以通过环评,顺利开工。

2017年4月,林氏兄弟一伙组织临近村屯的部分群众,再次聚众造势围堵某公司大门索要所谓“土地赔偿金”,造成该公司无法正常生产经营,直至公安机关、相关部门介入。

法院认为

被告人林某得等人采用滋扰、围堵、上访等“软暴力”方式多次实施敲诈勒索,敲诈勒索数额特别巨大,10名被告人的行为均已触犯《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七十四条,构成 敲诈勒索罪

在犯罪过程中,该伙人多次以缠访、闹访及静坐的方式向政府各部门施压,严重影响政府部门的正常管理秩序;所侵害的对象均为当地的企业、公司,已严重影响到当地的营商环境,对当地的经济、社会生活秩序均造成较为恶劣的社会影响,符合“恶势力”的表现形式及行为特征,应认定为 恶势力犯罪团伙

公开宣判

审判长宣读判决书

根据十名被告人的犯罪情节、量刑情节等综合本案案情,经审委委员会讨论后决定,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之规定,法院判决:

被告人林某得有期徒刑十一年,并处罚金人民币三万元;

被告人林某宜有期徒刑十年六个月,并处罚金人民币三万元;

被告人林某旦有期徒刑十年,并处罚金人民币三万元;

其余7名被告人分别被依法判处有期徒刑五年,缓刑三年至五年不等的刑罚,并处二千至二万元不等的罚金。

▲金城江区六甲镇政府工作人员、高功村两委代表、被害人和被告人家属、媒体记者、群众等70余人旁听宣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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