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西安市碑林区人民检察院审查起诉一起房屋租赁诈骗案

  • 来源:互联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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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2019-05-1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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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近日,陕西省西安市碑林区人民检察院审查起诉一起房屋租赁诈骗案。犯罪嫌疑人李某某通过短期租房再转租的方式,诈骗租客10余人、骗取租金20余万元。

  犯罪嫌疑人李某某自2015年9月至2018年7月期间,在碑林区长安大话南门小区、南门国际、中贸国际、望城国际,建设西新旅城小区等,通过短租平台或者酒店寻找合适的日租房,然后支付23天的租金后入住,在网上办理假身份证和假房产证后冒充房主在58同城、赶集网等网站上发布房屋出租信息,带租客看房后签订租房合同,收取押金和租金。

  犯罪嫌疑人李某某以非法占有他人财物为目的,实施骗取他人财物的行为,其行为已《中华人民国刑法》第二百六十六条之,构成诈骗罪,将面临其刑为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的刑事处罚。

  检察官在此提醒大家,在租赁房屋时,看到心仪的房子,一定要审慎细心,通过查看房主提供的房产证和到物业核实双重方式确认房屋产权信息,办理相关手续入住后再付款,避免遇上假房东,赔钱又糟心。 (法制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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