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惩戒失信为规范养老服务“清障”

  • 来源:互联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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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2019-11-0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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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近日,民政部印发了《养老服务市场失信联合惩戒对象名单管理办法(试行)》的通知,对养老服务领域违法失信的养老服务机构和从业人员实施与失信行为相当的惩戒措施。

  近年来,各地为整治养老服务行业乱象,频频出重拳、动真格。譬如,安徽对存在会议营销活动的宾馆酒店以及容易出现保健品推销活动的社区、公园、广场等人员密集场所重点排查。天津多部门则主动认领整治任务,分头对非法诊疗、直销网点、涉医疗和保健品的自媒体账号及APP展开重点治理。然而,与“点对点”打通“病灶”的各种专项行动相比,建立一套养老服务领域的社会信用体系对清除行业发展障碍、破解行业发展痛点,将更为持久有效。

  尤其在日渐庞大的养老服务刚需面前,联合惩戒失信者能够重塑市场的信心、积极影响外界的投资判断。这对做大养老服务的蛋糕、增加养老服务的有效供给都至关重要。其中,设法激励市场底部养老从业机构提高“信用积分”,把屡犯不改、影响恶劣的养老服务机构及其责任人清出市场,更是迫在眉睫。这次民政部公开的试行办法根据失信者失信的程度,建立联合惩戒对象名单和重点关注对象名单两项制度,恰恰是冲着这个目标去的。

  当下,银发潮已经袭来,养老服务供需不平衡的矛盾依旧突出。截至2018年底,我国60岁及以上老年人口已达2.49亿。到2030年,高龄、失能老人预计将分别增至4千余万和6千余万……在此背景下,试行办法对列入联合惩戒“黑名单”的机构和从业者断掉财政资金扶持、政策试点的“供应”,把优质的资源配置给优秀的机构和从业者,养老服务便向着多样化、多层次发展更进了一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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