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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治建设为改革发展护航

  • 来源:互联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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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2015-01-0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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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报记者  秦玮玮
编者按
    刚刚闭幕的十八届四中全会通过了《中共中央关于全面推进依法治国若干重大问题的决定》。为了充分反映党的十八大以来推进依法治国的决策部署,进一步统一广大党员干部群众思想,凝聚共识,从今日起,本报开设  《依法治国  依法治市》  栏目,重点报道我市在依法治市和法治政府建设等方面取得的成就,敬请读者关注。
    火车飞奔离不开铁轨,风筝飞翔离不开手中的线。没有规矩,不成方圆。国家治理也是如此,需要“法”,一个城市更需要依法治理。
    在我市依法治市进程中,法检两院力促司法公正,让公平正义就在群众身边;公安机关广布“天罗地网”,违法行为露头就打;领导干部带头学法、用法,依法办事正入脑入心;城市社区入户讲法,模拟法庭以案说法,制定村规民约,村民尊法守法变成自觉行动……
    在我市推进依法治市进程中,市委书记上官吉庆多次主持会议安排部署,督导检查依法治市工作,解决存在困难和问题,凡涉及依法治市方面的重要会议、重大活动、重大事项、重大难题,都亲力亲为。
    市长钱引安也在会议上强调,要全面推进依法治市建设,坚持正确方向,着眼问题导向,突出为民取向。要成立调研小组,全面总结我市推进法治建设的经验和做法,立足我市实际,全面推进宝鸡依法治市进程。“依法治市”已经成为我市最为显著、最为核心的竞争优势。目前,全市经济建设实现平稳较快增长,地区生产总值年增长率平均保持在 14%以上,全市刑事案件发案率逐年下降,公众社会治安满意率、平安建设知晓率连续多年位居全省前列,依法治市、依法行政,已成为我市建设和谐奋进新宝鸡、实现走在“三个陕西”前列目标的强大支撑。 
公检法司夯实法治基础
    火车跑得快,全靠车头带。在推进依法治市进程中,我市公安、检察、法院、司法行政机关发挥了火车头作用,加强队伍和制度建设,夯实依法治市基础,为良好的社会环境筑牢铜墙铁壁。
    在城市农村,我市广泛实施“三官一律”进驻活动,即法官、检察官、民警、律师,每周到所联系的村、社区工作两天,倾听群众意见、了解群众疾苦、为群众排忧解难。为保证活动不流于形式,我市在村、社区门口的醒目位置将“三官一律”的姓名、联系方式等上墙公布。活动开展以来,全市 2000多名法官、检察官、民警、律师,与村、社区结对联系,拉近了政法机关和人民群众的距离,群众的安全感、满意率不断提升。
    同时,我市公安机关将现代化的设备和手段运用在社会治安治理中,打造最安全城市,不断提高群众安全感和满意度。今年 3月份,在市区金台大道与斗中路交叉路口,两名车主发生纠纷,经过交警劝阻后离开。第二天,其中一方感到身体不适,随即报警。执勤交警利用执法记录仪拍摄的视频,妥善解决了这起纠纷。像这样的新型执法记录仪,我市已投入使用 153部。这个执法记录仪佩戴在交警肩部,将执法过程记录下来,不但避免了执法过程中的纠纷,也监督交警是否规范执法,成为交警规范化执法的利器。   
 建设“天网工程”,利用现代化设备强化法治建设,成为我市强化依法治市的强大武器。目前,全市累计安装视频监控探头 4.4万余只,城镇覆盖率达100%,公交车、长途客运班车、出租车等6000多辆交通工具,全部安装了 GPS。
    全方位的防控体系为我市治安环境布下了天罗地网,让违法行为无处藏身。 2013年,人民群众对社会治安的满意率,对平安建设的知晓率以及对政法机关、政法干警的满意度,均位列全省第一。
领导干部率先依法决策
    公检法司夯实依法治市基础,党委和政府部门带头学法、守法、尊法,在推进依法治市工作中起到了积极带头作用。
    市委、市政府领导干部率先垂范,带头学法、尊法、守法、用法,以实际行动带动全社会崇尚法治。市委常委、市级领导多年来一直坚持中心组学法制度,着力提高决策科学性和依法行政能力。经市委书记上官吉庆提议,我市还将依法治市纳入年度目标责任考核。这一举措强有力地促进了依法治市任务的落实。 2013年是我市实施考核的第一年。年底,金台区、麟游县、陇县由于依法治市工作突出,加了0.5分。还有部分县区、部门因此丢了分,名次靠后,县区部门负责人红了脸、出了汗。
    带头学法还要率先依法决策。在推进依法治市进程中,我市为政府机关、人大代表和政协委员聘请了法律顾问,成为“智囊团”,为制定重大决策、开展法律监督和民主监督、信访维稳等工作提供咨询服务。 2001年,市政府法律顾问团成立,多年来顾问团的律师为市政府的重大决策、重要规范性文件的合法性进行审查,对重大疑难行政复议案件进行研究讨论,提供法律咨询,使依法治市工作走向法治化。
    此外,这些“智囊团”还走进中小企业、机关单位,带去法律知识和法律服务。今年,我市为宝鸡农夫山泉天然饮用水生产线等全市 8个省级重点项目聘请了“智囊团”。这些“智囊团”为项目建设过程中潜在的法律风险提出预见性意见,帮助避免或减少法律风险,保证经营活动的合法性和安全性,法律顾问真正起到了兴企、惠民的作用。
普法宣传增强法律意识 
“现在开庭!”随着审判长一声令下,一个“审理”校园偷窃案的“模拟法庭”在麟游县镇头小学“开庭”。这是今年 9月该校六年级学生一堂法制课上的情景。
    虽然“模拟法庭”上,审判长、公诉人、辩护人、被告等都是稚嫩的学生,但案件的审理过程却有板有眼。该校教师冯国庆说,在老师的指导下,学生们把身边的案例融入其中,亲身感受法律的严肃性,增长了法律知识。
    在我市,像这样形式多样的普法宣传活动频繁开展,法治教育已成为中小学生的必修课。从 1995年起,我市将每年 4月定为“法制宣传月”,成为普法宣传的“宝鸡品牌”。 2011年,我市制定出台《宝鸡市第六个五年法制宣传教育依法治市规划》,旨在推动形成自觉学法守法用法的社会环境,推进依法治市进程。在实施“六五”普法过程中,我市以法律“六进”为载体,送法律进机关、学校、企业、乡村、社区、单位,围绕领导干部、公务员、青少年、企业经营管理人员和农民五个重点普法对象,坚持重心下移、法律惠民的方针,广泛开展了富有成效的法治教育和法治实践活动。
    在机关,领导干部当起学生,听起了法制课,领导干部运用法治思维和法治方法解决改革发展和稳定问题的能力得到提高;在学校,学生们通过参与演讲、相声等精彩生动的活动,将法律知识潜移默化;在企业、单位,经营管理人员围绕生产经营和改革发展汲取法律知识,大家感叹,学法懂法也能带来经济效益;在农村、社区,群众围绕身边问题寻找帮助,法律成为不少基层群众维权的武器。
    千阳县将“法律六进”拓宽为“法律十进”,积极开展法律进庙会、进市场、进农户、进工地,让法律服务进一步走进基层、走进农村、贴近百姓,惠及更多的农民群众。今年 4月 16日是该县柿沟镇柿沟村古庙会。当天一大早,县上司法局、律师事务所的同志就在柿沟镇街道摆摊设点宣传法律知识。村民赵拴录去年在西安打工,工钱至今无法讨回,不知道如何维权,李绪成律师给他做了详细解答。赵拴录感激地说,在家门口就享受到了法律帮助,维权更加有信心。
    据了解, 2008年至今,我市共组织各类集中宣传活动 500多次,向基层群众发放宣传资料、书籍 120多万份,全市300多万普法对象不同程度接受了多种形式的法制宣传教育,群众法治观念和法律素质有了明显提高,经济社会发展环境不断优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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