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渭南一超市保质期内蛋糕竟长毛 还被俩娃都吃了

  • 来源:互联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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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2015-07-0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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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想到前一晚孩子可能吃了那么多霉变蛋糕,我心里就不舒服。”6月29日,拿着两个长着绿毛蛋糕的渭南市民杨先生很气愤地告诉记者。



女儿食用保质期内变质蛋糕 市民很气愤


  杨先生介绍,6月26日下午4时许,他在一家名为金阳光的超市购买了约一斤“天天一族”牌金砖小蛋糕,当晚分给两个孩子食用。6月27日中午,因1岁半的小女儿哭闹,杨先生的妻子便将仅剩的两个蛋糕取出,准备喂给孩子吃,却意外发现,还在保质期内未拆封的蛋糕严重霉变,长满了绿毛。

  “买蛋糕时候,我并没有仔细挑。”杨先生表示,听到妻子说蛋糕霉变,自己便看了下生产日期,发现霉变蛋糕仍在保质期内。

  当晚他便找到超市,确认未拆封的小蛋糕发生霉变。超市老板也叫来了供货的经销商,“至今己几天过去,事情还是没有解决。”杨先生认为,超市和经销商故意拖延不予解决。

  “虽然孩子现在还没有任何的不良反应,但是,光是霉变的情况,看着就让我担心。”杨先生说。在杨先生提供的两小袋已经开封的蛋糕上,华商报记者看到,两块蛋糕都长满绿毛,其中一块蛋糕糕体三分之一已经发霉,从内到外呈现墨黑色。但袋子上生产日期仅隐约看到2015年3月字样,而该产品外包装上标注的保质期为180天。


保质期内发生霉变 经销商5月份就发现了


  “那两个蛋糕确实已霉变。”金阳光超市老板黄青锋说,经超市监控证实,杨先生确实在6月26日下午购买的蛋糕。当晚,他就把待售的十个小蛋糕下架。但华商报记者在下架的蛋糕中发现,其中两个小蛋糕明显存在墨绿色的霉点。而在外包装上,2015年3月9日的生产日期、180天的保质期等字样清晰可见。

  “我们让杨先生赶紧带着孩子检查,他却一再拖着不去。”黄青锋说,却要求超市直接支付数千元赔偿费用。若销售的蛋糕在保质期以外发生质变,超市有责任对杨先生进行赔偿,但在保质期内发生霉变现象,他们只能联系上级的经销商解决。

  经销商赵阳告诉华商报记者表示,该超市留存的这部分蛋糕为三月的一批货物余货。之前因天气炎热、存储不利等原因,今年5月份,他们便发现这批蛋糕有霉变现象,当时就不再对外发货,并收货返厂。但超市老板黄青锋表示,并未接到经销商的返厂通知。

  “得知此事,作为厂方我们会按照国家规定,按所买物品总价的10倍对杨先生进行赔偿,但他不接受。”负责该蛋糕的陕西业务销售李姓经理说,已经委托经销商依照质监部门的相关规定进行解决。支付杨先生最高200元赔偿费用,并报销其女儿的相关医疗费。“他一开口就要3000元的赔偿款,费用太高。”赵阳说。

  “虽然商品还在保质期内,但发生霉变行为还属质量有问题。”对此,陕西泰普律师事务所武阿娟律师表示,尽管霉变食品并未造成伤害,但按照《食品安全法》中规定,杨先生将获得支付总价款十倍的赔偿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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