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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十禁止”!陕西2021义务教育入学政策公布

  • 来源:互联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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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2021-04-2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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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月19日记者获悉

陕西省今年义务教育入学政策公布

明确要确保义务教育公办民办学校同步报名同步招生政策严格落实;义务教育民办学校报名人数超过招生计划数的,实行电脑随机录取电脑随机录取全程接受社会监督,结果及时向社会公开。义务教育严禁以集团化、联合体等名义进行招生

条件不具备地区的儿童

上小学可推迟到七周岁

省教育厅明确,凡当年8月31日前(含8月31日)年满六周岁的儿童,其父母或者其他法定监护人应当送其入学接受义务教育; 条件不具备地区的儿童,可以推迟到七周岁。适龄儿童因身体状况需要延缓入学的,其父母或者其他法定监护人应当提出申请,由当地乡镇人民政府或者县(区)级人民政府教育行政部门批准。

通知明确,健全以居住证为主要依据的随迁子女义务教育入学政策,落实随迁子女接受义务教育后在流入地参加初中学业水平考试政策。实行随迁子女积分制入学的地方,合理设置积分条件,确保符合国家《居住证暂行条例》基本要求的随迁子女应入尽入。

坚持以公办学校为主安排随迁子女就学,不断提高随迁子女在公办学校就读比例,对于公办学校学位不足的, 可以通过政府购买服务方式安排在民办学校就读不得将随迁子女集中在少数学校、班级。随迁子女回户籍所在地学校就读的,当地教育行政部门应按照相关规定予以统筹安排。

严禁以“国学班”“私塾”

等替代义务教育

对具备学习能力能够到普通学校就读的适龄残疾儿童少年, 优先安排到普通学校随班就读。对残疾程度较重,不能接受普通教育的,安排到特殊教育学校就读。对残疾程度严重,不能到校就读的,就近安排学校进行“送教上门”或通过远程教育的方式,切实保障其接受义务教育的权利。

对烈士子女、符合条件的现役军人子女、综合性消防救援队伍人员子女、公安英模和因公牺牲伤残警察子女、引进高层次人才子女及其他各类优抚对象,依据有关规定落实义务教育优待政策。 严禁以“国学班”“读经班”“私塾”等形式替代义务教育

科学划定

公办义务教育学校学区范围

义务教育学校坚持免试就近入学的原则。按照“学校划片招生、生源就近入学”的总体目标,根据适龄儿童少年人数、学校分布、学校规模、交通状况等因素,科学划定公办义务教育学校学区范围,确保义务教育免试就近入学政策全覆盖。学区确定后,应在一段时期内保持相对稳定。

省教育厅相关负责人在政策解读时说,“免试”是指全省公办、民办义务教育学校严禁以各类考试、竞赛、培训成绩或证书、证明等作为招生依据,一律不得以面试、面谈、评测等名义选拔学生

“就近”是指按照“学校划片招生、生源就近入学”的总体目标,根据适龄学生人数、学校分布、学校规模、交通状况等因素,科学划定服务片区范围(公办义务教育学校在学区招生,民办义务教育学校在审批地招生),确保义务教育免试就近入学政策全覆盖。

招生流程简洁优化

规范入学证明材料

省教育厅有关负责人解读今年义务教育招生政策时说,今年主要增加了两项新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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