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十禁止”!陕西2021义务教育入学政策公布
4月19日记者获悉
陕西省今年义务教育入学政策公布
明确要确保义务教育公办民办学校同步报名同步招生政策严格落实;义务教育民办学校报名人数超过招生计划数的,实行电脑随机录取,电脑随机录取全程接受社会监督,结果及时向社会公开。义务教育严禁以集团化、联合体等名义进行招生。
条件不具备地区的儿童
上小学可推迟到七周岁
省教育厅明确,凡当年8月31日前(含8月31日)年满六周岁的儿童,其父母或者其他法定监护人应当送其入学接受义务教育; 条件不具备地区的儿童,可以推迟到七周岁。适龄儿童因身体状况需要延缓入学的,其父母或者其他法定监护人应当提出申请,由当地乡镇人民政府或者县(区)级人民政府教育行政部门批准。
通知明确,健全以居住证为主要依据的随迁子女义务教育入学政策,落实随迁子女接受义务教育后在流入地参加初中学业水平考试政策。实行随迁子女积分制入学的地方,合理设置积分条件,确保符合国家《居住证暂行条例》基本要求的随迁子女应入尽入。
坚持以公办学校为主安排随迁子女就学,不断提高随迁子女在公办学校就读比例,对于公办学校学位不足的, 可以通过政府购买服务方式安排在民办学校就读, 不得将随迁子女集中在少数学校、班级。随迁子女回户籍所在地学校就读的,当地教育行政部门应按照相关规定予以统筹安排。
严禁以“国学班”“私塾”
等替代义务教育
对具备学习能力能够到普通学校就读的适龄残疾儿童少年, 优先安排到普通学校随班就读。对残疾程度较重,不能接受普通教育的,安排到特殊教育学校就读。对残疾程度严重,不能到校就读的,就近安排学校进行“送教上门”或通过远程教育的方式,切实保障其接受义务教育的权利。
对烈士子女、符合条件的现役军人子女、综合性消防救援队伍人员子女、公安英模和因公牺牲伤残警察子女、引进高层次人才子女及其他各类优抚对象,依据有关规定落实义务教育优待政策。 严禁以“国学班”“读经班”“私塾”等形式替代义务教育。
科学划定
公办义务教育学校学区范围
义务教育学校坚持免试就近入学的原则。按照“学校划片招生、生源就近入学”的总体目标,根据适龄儿童少年人数、学校分布、学校规模、交通状况等因素,科学划定公办义务教育学校学区范围,确保义务教育免试就近入学政策全覆盖。学区确定后,应在一段时期内保持相对稳定。
省教育厅相关负责人在政策解读时说,“免试”是指全省公办、民办义务教育学校严禁以各类考试、竞赛、培训成绩或证书、证明等作为招生依据,一律不得以面试、面谈、评测等名义选拔学生。
“就近”是指按照“学校划片招生、生源就近入学”的总体目标,根据适龄学生人数、学校分布、学校规模、交通状况等因素,科学划定服务片区范围(公办义务教育学校在学区招生,民办义务教育学校在审批地招生),确保义务教育免试就近入学政策全覆盖。
招生流程简洁优化
规范入学证明材料
省教育厅有关负责人解读今年义务教育招生政策时说,今年主要增加了两项新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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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编辑:孙世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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