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的位置首页  咸阳

胡和平任陕西省委副书记 祝列克任陕西省委常委

  • 来源:互联网
  • |
  • 2015-04-09
  • |
  • 0 条评论
  • |
  • |
  • T小字 T大字

/

胡和平同志

  华商报讯(记者孙洪伟)日前,中央决定,胡和平同志任陕西省委委员、常委、副书记;祝列克同志任陕西省委常委;江泽林同志不再担任陕西省委常委、委员职务,另有任用。

 

  胡和平同志简历

  胡和平,男,1962年10月生,汉族,山东临沂人,1986年8月参加工作,1982年6月加入中国共产党,研究生学历,工学博士,教授。

  历任清华大学水利水电工程系副书记、副主任,土木水利学院党委书记,清华大学党委组织部部长、教务处处长、人事处处长兼人才资源开发办公室主任,清华大学副校长、常务副书记兼副校长。

  2008年12月任清华大学党委书记(副部长级);2013年11月任浙江省委常委、组织部部长。

  2015年4月任陕西省委委员、常委、副书记。

  中共十八届中央候补委员,中共十八大代表。

  祝列克同志简历

  祝列克,男,1957年10月生,汉族,福建福州人,1975年6月参加工作,1976年9月加入中国共产党,在职研究生学历,理学博士,高级工程师。

  历任林业部科学技术司科技交流合作处副处长、处长、综合处处长、助理巡视员、司长、科学技术委员会副秘书长,国家林业局副局长、国务院扶贫开发领导小组成员。

  2011年5月任陕西省副省长;2011年12月任杨凌示范区管委会主任(兼)。

  2015年4月任陕西省委常委,副省长,杨凌示范区管委会主任(兼)。

  省第十二次党代会代表,省十二届人大代表。

免责声明:本站所有信息均搜集自互联网,并不代表本站观点,本站不对其真实合法性负责。如有信息侵犯了您的权益,请告知,本站将立刻处理。联系QQ:1640731186
友荐云推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