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西安今年目标:优良天至少211天 退出“全国后十”

  • 来源:互联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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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2015-04-0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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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今日零时许,西安市含光北路,一辆轿车上落满了法桐果实脱落后掉出的绒毛和粉末  华商报记者 赵航 摄

  “人努力,天帮忙,去年西安市空气质量优良天数达到211天。西安空气质量好转与人的努力有很大关系。今年的任务是,空气优良天数不少于去年。”昨日的西安市政府常务会议上,市长董军说。

  会议审议并原则通过了《西安市治污减霾工作实施方案(2015年)》,对全年治污减霾工作进行了安排部署。

  目标

  空气质量持续稳定 退出“全国后十”

  2015年治污减霾的总体目标任务是:空气质量持续稳定退出全国重点城市排名“后十位”,并继续争先进位,进一步巩固渭河污染治理成果。

  其中大气环境质量控制目标:全市空气质量优良天数不少于2014年(为211天)。

  水环境质量控制目标:在保障生态流量的条件下,渭河干流西安段全程断面达到Ⅳ类水质。

  据了解,2014年1月、2月、3月,西安空气质量优良天数分别为4、3、7天,共计只有14天。2015年截至3月30日,西安前三个月的空气质量优良天数分别为14天、17天和21天,共计52天。

  举措

  全市不再新建、扩建燃煤设施

  为了达到上述目标,全市范围内不再新建、扩建燃煤设施,各级审批部门不再办理燃煤设施项目的有关建审手续。

  全市建成区范围内20蒸吨以下燃煤锅炉全拆除。9月底前,建成区外20蒸吨以下燃煤锅炉“能拆尽拆”,不具备拆除条件的鼓励采用电、醇基燃料、燃油、地源热泵等替代。

  凡手续不全,违规建设的燃煤设施,一经发现,一律拆除。

  列入拆改范围的燃煤锅炉,4月底前出台方案,制定建成区内所有煤炭经营场所、蜂窝煤生产和销售厂点取缔方案,公布取缔名单,9月底前完成“双清零”。

  各区县政府、开发区管委会4月15日前完成辖区建成区内居民、餐饮业等蜂窝煤、煤炭用户摸排,制定具体“清零”实施方案。

  9月底前,全市砖瓦行业18门以下轮窑以及立窑、无顶轮窑、马蹄窑等,建筑陶瓷(工业陶瓷)燃煤倒焰窑等窑炉予以关闭淘汰。

  年底前建成洁净煤供应网络

  禁止销售、使用硫份高于0.8%、灰份高于15%的原煤。

  根据西安市煤炭消费需求,在建成区外规范建设全密闭的煤炭、优质蜂窝煤和点火蜂窝煤生产、配送中心,建成覆盖所有镇、街的洁净煤供应网络。此项工作5月底前出台建设计划并启动建设,年底前建成投运。

  大唐灞桥热电厂(1号、2号机组)、大唐户县第二热电厂年内完成超低排放改造任务。大唐灞桥热电厂(11、12号机组)、西安热电有限责任公司、西安国维淀粉有限公司燃煤锅炉全部达到排放限值要求。

  打通城市通风廊道“引风穿城”

  严禁审批、核准、备案产能过剩行业新增产能项目,万元GDP能耗下降3.2%。打通城市通风廊道“引风穿城”,严格控制通风廊道范围内的建筑物高度,逐步形成有利于大气污染扩散的城市区域空间布局。

  以石化、有机化工、表面涂装、包装印刷等行业为重点,年内完成33家挥发性有机物治理改造任务。对露天喷涂等挥发性有机物无组织排放的各类小型加工点,一律予以清理取缔。

  推行清洁生产,围绕制药、重金属等重点行业,年内完成15家企业清洁生产审核。

  排放检测不合格车辆 不予通过年审

  加大黄标车淘汰报废力度,每月公布淘汰进度。

  所有新注册车辆和转入车辆必须达到国家第四阶段污染物排放标准。完成省上下达的黄标车及老旧车辆年度淘汰任务,并全部淘汰2005年前注册的营运黄标车,所有黄标车严禁交易过户。全市党政机关参公事业单位黄标车“清零”。

  对排放检测不合格的车辆不予通过年审,严格执行黄标车每季度检测。

  严格落实黄标车限行、无标车禁行规定,7月起远郊区县(灞桥、阎良、临潼、长安、蓝田、周至、户县、高陵)全面采用电子抓拍系统实施查处。

  新增公交车、出租车全部使用新能源或清洁能源车。到2015年底,新能源汽车推广应用规模达到11000辆。中心城区公共交通占机动化出行比例达到56%以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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