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快讯:西安、宝鸡当选第四届全国文明城市

  • 来源:互联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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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2015-02-2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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与公示期名单相比,“全国文明城市(区)”名单没有变化,为34个,但“全国文明村镇”名单由公示期的1161个减为1159个

    华商网快讯:2月28日,全国精神文明建设工作表彰大会在北京召开。西安、宝鸡当选第四届全国文明城市。

    全国文明城市是我国目前综合评价一个城市五个文明建设水平的最高荣誉,是一个地方经济社会发展水平的集中体现,是一个城市最有价值的无形资产和最具竞争力的金子招牌。每三年一届的全国文明城市评选,以数十项严格的测评指标,成为在各城市间展开的“高考”,这块国字号“招牌”亦被视为我国城市综合类评比中的最高荣誉。

 

    相关报道:努力16载 宝鸡喜获全国文明城市光荣称号

    西安“创文”十余载

  从1996年开始,西安一直朝文明城市目标奋进,如今已走过18载。

  这些年,西安市创建全国文明城市取得了长足的进步。1999年、2005年被中央文明委命名为全国创建文明城市工作先进城市,同时获得了“最佳人居城市奖”和世界“最具魅力城市”的荣誉……

  创建全国文明城市每3年为一轮,今年是第4轮全国文明城市命名表彰年。

  全国文明城市是评价一座城市的最高荣誉,是城市金字招牌,是由中央文明委命名表彰的城市综合性荣誉称号。

  通过创建活动,城市交通秩序、医疗卫生、环境设施、社会救助及住房保障等得到改善,食品药品、安全生产及治安防控体系等建设得到加强,社会环境安全稳定,市民群众生活得安心放心。

  创文也推动城市绿化与环保,保护土地资源,使生态环境可持续发展,让天更蓝、水更清、空气更清新。法制宣传、法律援助、基层党群组织与社区民主建设等也都渐渐得到加强。

 宝鸡市委书记上官吉庆获奖感言
  今天,宝鸡喜获全国文明城市光荣称号,全市上下为之振奋和鼓舞!
  “全国文明城市”这一至高的荣誉,凝结了全市375万人民的心血、智慧和汗水,铭刻了宝鸡发展的光荣与辉煌,体现了宝鸡人锲而不舍、矢志不渝的执着追求,是对我们全市干部群众16年不懈努力的充分认可,也为这座城市的发展树立了一座里程碑。
  站在新起点上,我们清醒地看到,对照中、省新要求,对照全面建成小康社会的新目标,对照全市人民的新期待,我们还有许多工作需要再完善、再提升。创建全国文明城市是一个实践过程,只有起点,没有终点。我们要立足于新起点,着眼于新常态,按照习近平总书记遵循“三个规律”、实现“三个发展”的要求,始终坚持创建为民的理念,保持已经形成的全民创建热情和势头,完善常态化、长效化创建的体制机制,进一步提升城市精细化、人性化管理水平,强化市民文明意识和文明行为养成,持续提高群众幸福指数,推动精神文明创建工作向更深层次、更高水平迈进,在新的征程上创造新的辉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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