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陕西两名房东被处罚
2020年3月17日,安康市公安局高新分局查处两起不按规定登记承租人信息案件,并依法对违法行为人奚某勇,杨某胜予以治安处罚。
3月10日,分局刑侦大队协助江苏长江航运公安局南通分局在高新区某小区抓获涉诈逃犯6名。 花园路派出所迅速跟进,传唤房屋出租人(即房屋所有人)到案,对房屋租赁环节进行调查。经审查,奚某勇和杨某胜二人对自己在疫情防控期间,将房屋出租给高新区外来人员且不按规定登记承租人信息,未向辖区派出所备案的违法行为供认不讳。
来源:金州播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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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编辑:孙世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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