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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疫情防控】咸阳市食品药品检验检测中心疫情防控期间饮食安全温馨提示

  • 来源:互联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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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2020-02-1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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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标题:【疫情防控】咸阳市食品药品检验检测中心疫情防控期间饮食安全温馨提示

目前,全国正处在新型冠状病毒肺炎疫情防控的关键时期,咸阳市食品药品检验检测中心针对疫情防控期间的饮食安全温馨提示如下:

一、食物中毒十因素

1、不适当地冷藏食物(冷藏温度不够);

2、在室温下贮藏食物(室温在危险温度带范围内);

3、过早地准备食物(使细菌有足够的繁殖时间);

4、不适当地冷却食物(冷却时间不宜过长);

5、不适当地加热食物(加热不彻底或低温长时间加热);

6、内务管理不善(偶然的污染事故);

7、交叉污染(卫生制度不健全,个人卫生习惯不良);

8、不适当地解冻食物(不宜在室温条件下长时间解冻或反复解冻食物);

9、食品加工或制作人员有感染并且有不良卫生习惯;

10、已加工的食物被污染。

二、食用安全八要点

1

选购食材要正规

到正规商场、超市、市场适量采购,并留存票据。

2

食材要新鲜干净

适量储备耐贮存食材(根茎果蔬类),不囤积易腐烂食材(绿叶蔬菜等)。避免接触活畜禽。生食水果和蔬菜,要清洗干净后食用。

3

生熟食物要分开

处理生熟食材的用具要分开。

4

烹调过程要清洁

在家做饭之前、期间和之后,都要用流动的水洗净双手。厨房用具用后要及时清洗或消毒。

5

食物、食材要烧熟煮透

加工禽、肉、蛋、奶等食物时,要充分烧熟煮透。尽量少制作凉拌菜。

6

饭菜要尽量当餐吃完

避免食用隔夜的剩菜剩饭。

7

高危人群要注意

老、弱、病、残、孕及免疫力低下者,要注意饮食安全和膳食营养。

8

要保持营养健康的饮食习惯

规律饮食、平衡膳食、荤素搭配、低油低盐,多吃果蔬。

三、食品贮存三注意

1、贮存温度要注意。

预包装食品,要按标注的贮存条件存放,并在保质期内食用。食物原辅料要根据其不同特点和要求,选择在常温、通风、冷藏(0-5℃)或冷冻(-18℃)条件下存储。所有熟食和容易腐败变质的食物,应及时冷藏或冷冻,并尽快食用完。

2、生熟分开要记牢。

生、熟食材分别密闭包装,存放时避免互相接触。冷冻贮存的食物使用独立小包装,避免反复融化和冷冻。

3、剩菜剩饭要加热。

根据用餐人数,制备当餐食物,少剩或不剩饭菜。如有剩菜剩饭(包括一次吃不完的散装即食食品),晾至室温后密闭冷藏储存,再次食用前彻底加热。

四、餐饮食堂八做到

1、各单位食堂按照“非必须、不提供”原则,做到暂停集中就餐(不提供现场就餐),实行分餐制(以盒饭形式提供)。

2、领餐人员在进入食堂应做到:自觉接受体温测量,做好个人卫生防护,领餐时必须佩戴口罩。

3、采购食材做到严格进货查验和索证索票。严禁在食品加工场所饲养畜禽、宠物,不得采购活禽。所有菜肴必须烧熟煮透。疫情防控期间,不得提供冷食类、生食类、冷加工糕点、预拌色拉等高风险食品。

4、从业人员做到岗前防疫知识培训。食堂工作人员一律实行测体温上岗制度,人员操作时,必须洗手消毒,戴口罩、手套。

5、加工过程做到生熟分开、荤素分开,防止交叉污染。

6、餐饮具使用前做到严格清洗消毒。每餐前后必须对加工经营场所(含就餐场所)进行物体表面、空气等环境卫生消毒。

7、设施设备做到严格维护。要对食堂供水等设施全面检查维护,排除假期停止再运转后可能出现的各种故障。

8、餐厨废弃物分类管理、按规处置,做到日产日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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